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监督局对我院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的检查结果,我院对预算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作如下补充:
截至2019年末,我院共有车辆8台,其中:执法执勤用车6辆,主要用于办案、监察、监督等执法执勤公务;机要通信用车1辆,主要用于传递、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;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,主要用于执行押解等特殊公务;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(套)等。车辆同上年无变化,没有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设备。
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
2020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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